法治开讲啦!铅山法院“民法典宣传”活动走进铅山一中!
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5月24日,铅山县人民法院干警、铅山一中法治副校长徐冬爱为学生们讲了一堂“学习民法典 做守法少年”的法律宣传课。
法治课上,徐冬爱以“何为民法典”拉开序幕,以PPT形式向同学讲解了民法典的概念、诞生过程和实施的重要性。随后,结合法院审理的与青少年生活紧密相关案例, 重点阐述了《民法典》中涉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包括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以及校园侵权的法律认定和适用。
通过案例讲解,使得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瞬间变得生动形象,激发了同学们浓厚的兴趣。课堂上,同学们纷纷踊跃回答问题,也积极提出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徐冬爱均予以耐心细致的解答。在座的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纷纷表示“原来民法典一直在保护我们,它就在我们身边呀”。
此次活动得到师生们的认可,通过法治宣传,引导孩子们养成主动学法、自觉学法、遇事找法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校园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护航。
来源:铅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