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铅山一男子竟然让父母躺在施工的挖机底下,结果......
刘某林与江西某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身损害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江西某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铅山县河口镇某村的一个农村农业建设工程,因施工点有些树木需要清理,经过协商,由该村的村民刘某树自带工具承接清理工程点周边树木工作,刘某树在清理砍伐作业过程中操作不慎被树木砸伤,导致左手受伤后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近40000余元。
刘某树经过治疗出院后多次找到该建设公司,要求该建设公司赔偿他受伤后的所有费用,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多次协商无果。2022年12月份,刘某树一气之下,找来了自己年迈的父母,交代他们只要是建设单位在农业工程建设点上施工时,就躺到施工的挖机底下,阻挠施工。一来二去的,刘某树父母多次阻工,不但增加了公司的作业成本,还严重影响了该建设公司的农业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也严重影响了全镇农村建设工作的验收,如果不按时完工交付工程,公司还将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当地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该建设公司的负责人一时一筹莫展。出于无奈,该建设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向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调解员帮助解决该起纠纷,让公司顺利施工。
【调解过程】
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认真倾听了江西某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关于该起纠纷的基本情况介绍和诉求,了解了案件的前因后果。由于对方当事人刘某树在村里,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决定召集双方到该村的村委会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双方因为本案的伤者责任归属和赔偿数额问题各抒己见,争执不下,双方都不肯让步,刘某树说,他是江西某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雇请的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况且他自己并没有违规作业,责任应全部由建设公司承担,公司应承担他的全部赔偿责任。公司方说,刘某树承揽了公司在项目施工前的场地清理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承揽关系,公司也不存在过错,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也愿意给一点点补偿。由于双方的争议数额差距较大,本案的调解一时陷入僵局,调解员只好约定时间进行第二次调解。
在第二次调解现场,调解员分析本案是一起承揽关系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法律关系也并不复杂,主要争议焦点是确认责任的比例分配和计算赔偿数额。在理清了本案的调解思路和基本方案后,调解员对刘某树开展了有关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承揽关系的法律宣传,并从社会公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方面对刘某树和他父母进行教育,使他们认识到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造成公施工单位损失的也是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当事人刘某树,还进行了心理疏导教育。
调解员明确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本案的具体情形,刘某树和建设公司的用工关系,符合承揽关系的特性。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调解员希望刘某树认识到本起纠纷中自身的责任,不要盲目提出过高的不合理求诉求。另一面,调解员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建设公司的工作,在本案中,刘某树确实没有作为承揽该项目施工的资质,建设公司作为定作人在选任上有一定的过错,刘某树的伤情对他的家庭和经济收入确实有很大的影响,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社会责任来,避免矛盾激化。
经过教育疏导,刘某树降低心理预期,不再刻意坚持高额的诉求。建设公司也同意增加赔偿的费用。调解员趁热打铁又在赔偿具体项目上和双方进行细化计算,以事实为依据,在有关材料佐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商,经调解员核对相关单据,现场计算金额,在调解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意见逐步接近,调解员最后提出一个赔偿建议,双方均表示接受。
【调解结果】
2023年2月15日,刘某树和江西某泉建设有限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1.江西某泉建设有限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刘某树各项赔偿费用和人道主义救助合计人民币50000元整。
2.该笔赔偿费用当场付清,刘某树收到该款后自愿放弃其他的民事诉讼权利,不得再索要其他费用,不再另起争端。
经回访,刘某树收到赔偿后无异议,江西某泉建设有限公司也顺利施工,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点评】
人民调解,调的人民的纠纷,解的是企业的心结,在本案中调解员通过法、理、情的融合,引导当事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发挥法律与道义的联合作用,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本案成功调解后,施工单位得以正常开工作业,追赶进度,伤者也得以在家安心养伤。调解员高效、公正的调解获得了当事双方的高度好评,也有效地化解了辖区内人民群众和企业的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基层人民调解力量。
来源:铅山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