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黄某生意外坠楼纠纷调解案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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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0时许,黄某生从铅山县某医院住院部9楼坠下,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在病人管护上有一定的过错,要求铅山县某医院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并扬言若得不到妥善处理,会用自己的手段解决此事,后医院与黄某生家属多次沟通,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该医院于2022年6月29日向铅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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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受理该案件后,首先安抚黄某生家属情绪,并通知黄某生和当地镇、村干部及医院相关人员到铅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协商处理。
在调解现场,调解员在详细询事故情况后,得知黄某生坠楼发生在凌晨,且发生在监控死角,很难还原事情真实经过,同时还了解到黄某生家属是刑满释放“重点管理”人员,且身患传染病,意识到了问题的复杂性,调解员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并于2022年6月30日联合县卫健委、派出所、乡镇等部门,就此案件成立调解工作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时,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医院方认为其已按工作要求尽到了应有的管护责任,铅山县公安机关确定黄某生为自杀,而死者儿子黄某认为其父亲坠楼与医院楼道无管护人员有关系,且医院高层窗户能随意打开也是其父坠楼的一个因素,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被迫中断。
调解员只得将双方暂时分开,一方面要求村委干部紧盯黄某行踪,尽力安抚他的情绪,避免黄某采取不理智行为,坚决杜绝其他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一方面努力劝说黄某姐姐及其他家属,通过向黄某姐姐阐明自杀行为在民法典上是一种违法行为,行为人应该独立承担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向其讲解安置帮教帮扶政策、法律援助政策以及相关民政救济政策等为突破口,取得黄某姐姐的充分信任,同时,调解员现场联系了民政部门以及人社部门,想方设法为黄某解决生活及就业问题,通过刚柔并进,用真心换真情,终于打开了黄某一家的心结,同意与医院友好协商。
调解员再次与医院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协商,医院认为医院作为公益性单位,应当承担相当的社会公益职责,鉴于黄某目前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愿意给与适当的人道主义救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补偿意见,并于当日签订调解协议书。
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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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双方的沟通协调,调解员结合实际情况(黄某生死因经铅山县公安局确定为自杀),提出调解意见,双方经多次协商,最后终于一致同意以下调解协议:
1.医院就本次纠纷人道主义救助死者家属人民币32800元。
2.死者家属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第三方追究医院责任。
此调解处理意见得到双方同意认可,并成功签订了调解协议,当日通过现金的方式履行。至此,这起意外死亡事件终告一段落,避免了一起民转刑的事件发生。
案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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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起意外坠楼死亡事故的纠纷,纠纷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且死者儿子属刚刑释的身患高度传染重症的重点管理人员,如果纠纷得不到及时稳妥的处置,很有可能会引起矛盾激化事件。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调解员勇于担当,及时介入、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帮助当事人克制冲动、平复情绪,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及时弄清楚事实真相,准确把握矛盾焦点,依法设计调解方案,明理释法做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做到调解有力,依法有据、组织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最终促成纠纷迎刃而解。
来源:铅山县司法局